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工程监理
【信息来源:衢州】
【信息时间:2026-07-30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 LYZJFW2026-034-004
1.招标条件
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以项目代码2510-330825-04-01-90703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9500万元,☑工程概算 23544.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含工艺设备)19850.6571 万元;建设规模:拟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4.0万吨/天工业污水处理厂以及综合用房、道路、绿化、进水管配套工程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以南,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西侧。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工程全阶段的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配套工程、附属工程、五通一平等范围(强电、弱电、燃气、消防、安防等包含在本次监理工作范围内)。☑本次招标控制价 180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360个日历天(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其中施工工期为630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投资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个)、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
3.10 无在建监理项目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平台)查询仍有在建项目,但投标时已提供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视为无在建合同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qz.gov.cn/,□其他: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 地 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大厦306室 |
联系人:傅先生 | 项目负责人:陈林华 联系人:李婷 |
电 话:0570-7258568 | 电 话:0570-7018388 |
邮 箱:/ | 邮 箱:821384349@qq.com |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