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城镇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溪口片区一期)第2次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衢州】
【信息时间:2026-03-17 阅读次数: 】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0.3和2.2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答复:
1.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溪口管网工程第4条;单项工程-溪口建筑修缮工程第3条、第12条、第30条;单项工程-溪口绿化工程第22条、第23条工程量为0。现已对清单进行修正,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2.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08时45分”更正为:“2026年04月02日08时45分”。
3.电子招标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鸿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