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城镇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溪口片区一期)第1次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衢州】
【信息时间:2026-03-13 阅读次数: 】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0.3和2.2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答复: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第(3)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子招标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游县凤羽笋竹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鸿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