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经济开发区香蜜湖公寓提升改造项目第2次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衢州】
【信息时间:2026-03-06 阅读次数: 】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0.3和2.2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答复: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投标报价其他要求中的安装工程规费暂费率8.19%调整为9.19%。
(2)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6年3月18日8:45时,现修改为2026年3月23日8:45时。
电子招标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