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尘畲族乡贤江村溪滩园地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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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10-21 阅读次数: 】
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根据《龙游县招投标实施办法》和《沐尘畲族乡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贤江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对贤江村溪滩园地出租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农村资源管理的透明度,择优选择承包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概况:
1、地点:沐尘畲族乡贤江村
2、承包范围:由村两委指定的范围地点沐尘畲族乡贤江村溪滩5亩园地种植树木,不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3、承包期限:五年。
二、报名条件: 具备经营能力,并且具有一定事业心、责任感和有正常劳动能力者,通过发包方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标方式: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以最高报价中标,标底租金每亩450元一年,上不限价,价高者得。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壹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以现金递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凭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6年10 月27日上午9 点至下午16时报名,至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方建平(电话:133336093006(733131)。
五、开标时间: 定于2026年 10 月 28日上午9:30在沐尘畲族乡会议室递交投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六、评标办法: 1、本次招投标由沐尘畲族乡纪委、沐尘畲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以最高报价中标,投标人不得进行串标,发现串标行为,视为无效;
七、其它事项:
1、中标公示后十天内,并签订出租合同,租金按5年一次性支付,到期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在一周工作内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壹佰元.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者必须按照投标书格式填写,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含糊不清不能确认的和低于标底的都无效.
4、若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不得参与招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取消承包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5、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6、未尽事项由沐尘畲族乡贤江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
7、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
龙游县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
龙游县沐尘畲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