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滨溪路华亿广场两间商铺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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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6-22 阅读次数: 】
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根据《龙游县招投标实施办法》和《沐尘畲族乡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贤江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对溪口滨溪路华亿广场两间商铺出租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农村资源管理的透明度,择优选择承包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概况:
1、地点:溪口镇滨溪路2号(溪口华亿广场)3幢1-20室、1-22室。
2、承包范围:。按产权证登记范围
3、承包期限:壹年。
二、报名条件: 具备经营能力,并且具有一定事业心、责任感和有正常劳动能力者,通过发包方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标方式: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租金标底核定为一年21000.00元,租金报价高者获得承租权。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壹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以现金递交,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凭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9 点至下午16时报名,至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方建平(电话:133336093006(733131)。
五、开标时间: 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10:30在沐尘畲族乡会议室递交投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六、评标办法: 1、本次招投标由沐尘畲族乡纪委、沐尘畲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以最高报价中标,投标人不得进行串标,发现串标行为,视为无效;
七、其它事项:
(一)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并签订出租合同,租金按先交租金后用,一次性支付。
(二)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者必须按照投标书格式填写,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含糊不清不能确认的和低于标底的都无效.
(四)若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不得参于招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取消承包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五)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六)未尽事项由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
(七)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
沐尘畲族乡贤江村集体经济组织
沐尘畲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