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尘畲族乡双溪村老会议室经营权发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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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6-16 阅读次数: 】
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根据《龙游县招投标实施办法》和《沐尘畲族乡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双溪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对沐尘畲族乡双溪村老会议室使用权对外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村级资源的管理透明度,择优选择承租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概况:
1、地点:沐尘畲族乡双溪村。
2、标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承包基数3500元。
3、承包期限:2026年7月1日—2029年6月30日止(三年)。
二、报名条件: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竞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保底价(最低不低于3500元/年)竞标,报价金额最高者为中标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现金递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4:30时止,至沐尘乡双溪村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六、开标时间:
定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14:30时在沐尘乡会议室递交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投标由沐尘乡纪委、沐尘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沐尘乡双溪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最高价者中标的竞价方式进行,即由沐尘乡双溪村集体经济组织设定房屋出租保底价,投标人竞投的投标价低于保底价为无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的最高价者为中标者。
八、其它事项:
(一)中标公示后三日内签订合同。
(二)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承包方自行缴纳。
(四)房屋内设备设施以甲乙双方现场清点为准。
(五)若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不得参于招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取消承包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六)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七)未尽事项由沐尘乡双溪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
(八)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沐尘乡双溪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
沐尘畲族乡双溪村集体经济组织
沐尘畲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