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宅基地有偿选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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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3-31 阅读次数: 】
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经张家埠村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镇资规所及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将张家埠村锦里小区(原黄瓜厂)集体土地进行有偿选位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偿选位区块
位于张家埠村锦里小区(原黄瓜厂)集体土地,16幢,1号、2号(大型,建筑占地面积120平方米),3号到15号(中型,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16号(小型,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以实际以测量为准。
二、公告时间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在本村范围内粘贴公告,龙游通及龙游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逾期不受理,报名地点张家埠村村委会。
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87037618
四、报名投标对象与条件
报名人员需本村户籍,且具备建房资格条件户,具体建房资格认定按照县农房管控2023年【77】号文件执行,要求为:
1.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配合提供审查复核建房资格所需材料;
2.报名对象的投标资格由村报资规办审查复核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五、开标时间
定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半在湖镇镇314会议室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方式
采取公开方式投标,以出最高价者中标。
最低起拍价,大型300000元(建筑占地面积120平方米)、中型250000元(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小型200000元(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需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时现金递交。开标结束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补齐转作合同保证金。
八、弃标处理
1、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者必须按照投标书格式填写,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含糊不清不能确认的和低于标底的都无效。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建造房屋,仍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建房保证金及占耕等费用由中标者自行支付。
2、宅基地如遇到泥石挖掘、清运平整工程等费用,由中标者承担,招标方不作任何补助。
3、宅基地验收等测绘及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后两天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款项和合同保证金,并与张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到期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未尽事项由张家埠村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于开标前向张家埠村村委会进行咨询。
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龙游县湖镇镇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