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华街道鸡鸣村城南综合楼店面出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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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1-03 阅读次数: 】
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龙游县农村集体物业使用权交易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东华街道鸡鸣两委、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东华街道鸡鸣村城南综合楼出租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1、地点:东华街道鸡鸣村。
2、标的:城南综合楼店面125-125-1号一间半,约65㎡。
3、承包期限:2025年11月—2026年11月止(1年)。
二、报名条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用暗标、保底价(18000元/年)竞标,报价金额最高且不低于保底价者中标。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叁仟(3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现金递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交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至11月11日12:00时止,到东华街道鸡鸣村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六、开标时间: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30时在东华街道办事处三楼开标室递交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1、本次招投标由东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华街道鸡鸣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最高价者中标的竞价方式进行,即由东华街道鸡鸣村设定店面出租保底价,投标人竞投的投标价低于保底价为无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的最高价者为中标者。
八、其它事项:1.中标公示后与东华街道鸡鸣村协商时间签订合同。
2.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3.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尔后取次高者中标,依次类推。
4.中标者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承租双方现场确认场地恢复后退还。另缴纳合同期内房屋租金。
5.投标者中标后,中标者签订合同时一年一付租金,
6.租赁资产按现状交接,其它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纳,装潢费用由承租者自付(请投标者在投标时考虑装潢费用)。
7.未尽事项由东华街道鸡鸣村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于开标前向业主进行咨询。
8.中标单位或个人中标后与东华街道鸡鸣村签订协议。
九、联系方式:龙游县东华街道鸡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郑女士 18758951969
东华街道鸡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