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尘畲族乡坑头村村口鱼塘与河道养殖及管护出租发包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10-10 阅读次数: 】
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根据《龙游县招投标实施办法》和《沐尘畲族乡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坑头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对坑头村村口鱼塘与河道养殖及管护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农村资源管理的透明度,择优选择承包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概况:
1、地点:沐尘畲族乡坑头村。
2、承包范围:由村两委指定的范围地点,以村管辖范围内。
3、承包期限:叁年。
二、报名条件:
具备农产品生产及经营能力,并且具有一定事业心、责任感和有正常劳动能力者,通过发包方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标方式: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以最高报价中标,租金一年3000元。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以现金递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凭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 10月 14日上午 8.30至下午16 时报名,至沐尘畲族乡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吴深厚(电话:13757013088(563088)。
五、开标时间:
定于2025年10 月15 日上午 9:30 时在沐尘畲族乡会议室递交投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六、评标办法:
1、本次招投标由沐尘畲族乡纪委、沐尘畲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沐尘畲族乡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以最高报价中标,投标人不得进行串标,发现串标行为,视为无效;
七、其它事项:
(一)中标公示后十天内组织施工,并签订出租合同租金按季度支付,到期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一周工作内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壹仟元.重新组织招标;
(二)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者必须按照投标书格式填写,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含糊不清不能确认的和低于标底的都无效.
(四)若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不得参于招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取消承包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五)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六)未尽事项由沐尘畲族乡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
(七)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沐尘畲族乡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协议。
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沐尘畲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 10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