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厂站部分)项目
【信息来源:衢州】
【信息时间:2025-12-10 阅读次数: 】
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厂站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JSG2025-046-039
1.招标条件
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8-330825-04-01-156324。项目业主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寰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厂站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7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约6000万元。建设地点:龙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厂外泵站。
2.2 招标范围
对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外泵站设备进行更新,以及污水处理厂内部预处理系统、二级生物处理系统、二级沉淀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系统等进行更新改造,同时进行信息化水平提升及菌种培养和工艺调试。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本标段招标最高限价:5576.4351万元。
2.3 施工周期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有3.1.1项和3.1.2项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个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业绩(含EPC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特征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何一方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4.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4其他:(1)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2家,鼓励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及盖章即可。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 ≥2 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12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s://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fgwxyxxpc/index.html)
(注:有效期: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此外,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管理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三是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3.14 浙江省外投标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 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 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4 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31 日 8 时 45 分00秒。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 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寰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35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5268082632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13515704552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
电子邮箱:3377397743@qq.com
2025年12月10日